一、临时出入证办理限于借调、交流、借用、需经常来部办事人员及来院施工人员。
二、申请人需填写《水利部机关人员<临时出入证>审批表》,由本单位领导签字,加盖公章。
三、在部机关大院内施工人员需填写《水利部机关人员<临时出入证>审批表》,由批准其施工的单位负责人签字,并加盖单位公章。
四、借调、交流、借用、经常来部办事人员须携带《水利部机关人员<临时出入证>审批表》、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及2元/人办证费。
五、施工人员需携带《水利部机关人员<临时出入证>审批表》、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、5元/人办证费、50元押金/人。
六、临时来访人员由传达室工作人员按规定查验有效证件,然后负责联系到访单位,取得同意后,方可登记进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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