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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利部机关大院《临时出入证》办理程序

2015-07-01 19:09 来源:

 

 

负责部门

保卫处

服务内容

    一、临时出入证办理限于借调、交流、借用、需经常来部办事人员来院施工人员

    二、申请人需填写《水利部机关人员<临时出入证>审批表》,由本单位领导签字,加盖公章

    三、在部机关大院内施工人员需填写《水利部机关人员<临时出入证>审批表》,由批准其施工的单位负责人签字,并加盖单位公章。

    四、借调、交流、借用、经常来部办事人员携带《水利部机关人员<临时出入证>审批表》、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及2元/人办证费。

    五、施工人员需携带《水利部机关人员<临时出入证>审批表》、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、5元/人办证费、50元押金/人。

六、临时来访人员由传达室工作人员按规定查验有效证件,然后负责联系到访单位,取得同意后,方可登记进入。

 

服务标准

1、资料齐备的,1个工作日办理完毕;

2电话咨询办证流程,解答必须清楚准确;

3接待人员使用文明礼貌用语,服务热情周到。

办公地点

 机关南楼407室

联系方式

 63202601

备注

 

责编: 种青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