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年11月10日,北京新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我公司)通过第三方平台知悉“安徽厚滇产业投资有限公司”(以下简称“安徽厚滇公司”)存在后,经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档案,“安徽厚滇公司”在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材料中关于我公司的营业执照、公章、法定代表人签字等有关文件均系伪造、假冒。我公司已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,申请立案调查“安徽厚滇公司”伪造公章以及冒用我公司名称和信息设立公司的违法行为,当前我公司正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相关工作。 现我公司在此郑重声明: 一、我公司从未出资设立“安徽厚滇公司”,该公司及其所属公司与我公司不存在任何关系。 二、“安徽厚滇公司”及其关联公司、人员的任何行为,我公司从不知情,与我公司无任何关系。 三、我公司将继续通过法律途径严肃追究侵害我司权益的“安徽厚滇公司”及相关人员的责任,切实维护我公司合法权益。 四、我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及社会公众,切勿与“安徽厚滇公司”及其关联公司开展业务,防范风险,防止受骗上当。 特此声明。 北京新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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